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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磐石獎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經營輔導組
首頁 六、其他資源 獎項表揚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經營輔導組 / 國家磐石獎

中小企業界最高榮耀獎項,象徵穩健、創新與卓越的典範肯定

資料來源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經營輔導組

核心資源

卓越經營與永續發展

計畫內容

選拔經營穩健殷實,在各方面均表現卓越,並對社會有貢獻之中小企業,予以表揚。

申請條件

一、參選方式
(一)參選者必須由工商及社會團體、金融及學術研究機構、中小企業輔導機構、政府機關或磐石獎聯誼委員會推薦,並填具推薦書方予受理。
(二)同一企業於同年度僅能擇一參選國家磐石獎或小巨人獎;若重複申請者,則以國家磐石獎參選為主。
二、參選資格
(一)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經常僱用員工數之計算基準:民國114年4月至115年3月之勞保平均人數 )。
(二)成立時間在5年(含)以上(民國110年5月21日前成立者),且近5年未獲本獎項者。
(三)最近3年(民國112-114年)其中2年稅前稅後均獲利,且最近1年(114年)無累積虧損者,即權益總計(淨值)應大於或等於實收資本額。
(四)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五)申請企業如有下列事項,不得參選。
1.於申請截止日前3年內,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重大職業災害,或違反其他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同一法條,處分達3次以上或經移送判刑確定者。
※重大勞資爭議和重大職業災害認定請參閱「處理重大勞資爭議事件實施要點」第3點、「勞動檢查法」第27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31條和「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條規定。
2.企業或其負責人有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觀感或本獎項形象者。
3.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聯絡窗口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聯絡人: 游雅涵
聯絡電話: (02)2368-0816#221
執行單位: 國家磐石獎選拔委員會工作小組
聯絡電話: 02-23660812*154林小姐/152盧小姐
E-mail: karen_lin / irene_liu / amy_wang (@nasme.org.tw)

網站連結

https://www.sme.gov.tw/smeaward/masterpage-sm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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