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為協助廠商取得出口週轉金,特提供一年期的「短期出口貸款」,可核予總貸款額度,出口後逐一動撥,不需逐筆申請,手續簡便。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依出口需求及企業營運計畫實際需要核貸,協助廠商取得出口週轉金,拓展海外市場。申請項目包括:
1.我國產製產品出口
2.「台灣接單,海外出口」(含「台灣接單,大陸出口」)產品
3.出口供應鏈廠商提供之原物料、零組件、機器設備或技術服務等
貸款額度:
遠期付款信用狀出口,依信用狀狀況最高得為開狀銀行 SWIFT 承諾付款通知金額(須扣除利息及其他必要費用)。
二、貸款利率:
1.新臺幣:按臺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TAIBOR)六個月利率加碼計息。
2.外幣(美元或其他本行認可幣別):按六個月期臺北外匯市場美元拆款利率(TAIFX3)或 LIBOR 各幣別替代利率加碼浮動計息。
三、保證成數/擔保:
提供本行認可之擔保品或保證函。
四、貸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1.貸款期限一年以內。
2.本金及利息由出口所得或出口供應鏈廠商銷售所得償還。
國內依法登記之製造廠商、貿易商或出口供應鏈廠商。
主辦單位: 中國輸出入銀行
聯絡電話: 02-2392-5235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執行單位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3,4,5樓
聯絡電話: 0800-08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