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協助觀光產業改善軟硬體設施,建置優質旅遊環境,以全面提升旅遊品質,促進觀光事業之發展。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依觀光產業升級計畫實際需要核貸,每一計畫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計畫經費 70%(若最近五年獲品牌獎項或績優觀光事業者可提高至 80%)。申請項目包括:
1.旅遊服務及品牌行銷推廣(展覽、廣告、活動、顧問、市場調查等)
2.品牌形象及識別建置(商標設計、品牌視覺系統、商標權取得等)
3.營運通路與服務據點升級(實體據點、電子化及智慧化設備投資等)
4.設計與產品服務創新(平面、空間設計,新產品或服務開發設計)
5.人才培訓(觀光服務、品牌經營、國際接待等培訓)
6.營運週轉金(上限新臺幣 1,000 萬元)
7.其他與觀光產業升級及旅遊品質提升相關支出
二、貸款利率:
由承貸銀行與申貸業者議定,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銀行加碼計息,加碼不得超過 2%。
三、保證成數:
可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申請信用保證,每一申貸業者最高 2 億元,並享手續費補助。
四、貸款期限:
最長 7 年(含寬限期 3 年),寬限期屆滿後可展延 6 個月(一次為限),本金自寬限期滿起每三個月平均攤還,利息按月繳納。
經觀光主管機關核發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旅館業登記證、觀光遊樂業執照及旅行業執照之觀光產業。
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1500#8537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執行單位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3,4,5樓
聯絡電話: 0800-08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