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為協助企業在國際上建立並推廣自有品牌。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依推廣計畫實際需要核貸,每一計畫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計畫經費 70%(若最近五年獲品牌獎項或績優廠商可提高至 80%)。申請項目包括:
1.海外品牌行銷推廣(展覽、廣告、活動、顧問、市場調查等)
2.購買海外品牌商標權
3.通路布局(實體據點、電子物流設備投資等)
4.設計(平面、空間設計,新產品或服務開發設計)
5.人才培訓(品牌海外推廣所需培訓)
6.營運週轉金(上限新臺幣 1,000 萬元)
7.其他與品牌海外推廣相關支出
二、貸款利率:
由承貸銀行與申貸廠商議定,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銀行加碼計息,加碼不得超過 2%。
三、保證成數:
可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申請信用保證,每一申貸廠商最高 2 億元,並享手續費補助。
四、貸款期限:
最長 7 年(含寬限期 3 年),寬限期屆滿後,可展延 6 個月(一次為限),本金自寬限期滿起每三個月平均攤還,利息按月繳納。
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並依貿易法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之公司。
主辦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聯絡人: 臺灣品牌耀飛計畫窗口
聯絡電話: 02-8978-3855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聯絡電話: 0800-08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