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為提供企業貸款資金,以鼓勵企業從事創新或研究發展,提高產品或服務之附加價值,強化企業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依計畫實際需要核貸,每一申請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其創新或研發計畫支出。申請項目包括:
1.產品或服務技術研發與創新
2.創意設計與開發
3.製程改善、經營管理或品牌發展相關支出
4.其他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必要支出
二、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不超過 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加 2.25%,隨儲金利率機動調整。
三、保證成數:
依承貸銀行授信規範及信用保證辦理,銀行承擔貸款風險。
四、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由承貸銀行依計畫需要與授信規範決定,最長不得超過 10 年(含寬限期),承貸銀行得依企業需求調整期限,但不得增加基金應支付之手續費。
為網際網路業、製造業、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及流通服務業所從事之創新或研究發展計畫
主辦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聯絡電話: 02-2316-8288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執行單位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3,4,5樓
聯絡電話: 0800-08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