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輔導及培育農業青年人力政策,並協助壯年農民持續從農,支應青壯年農民從農所需資金。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依計畫實際需要核貸,資本性支出與週轉金支出按農業發展基金規定辦理。申請項目包括:
1.購置農業生產相關設備與設施
2.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相關資本及週轉金
3.其他農業生產必要支出
最高貸款額度依申請人資格不同而定:
• 若符合農業相關資格者,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 1,000 萬元(週轉金最高 200 萬)
• 若為普通資格者,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 500 萬元(週轉金最高 100 萬)
• 首次辦理或未滿一年者最高 300 萬元
二、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依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規定,由貸款經辦機構核定並辦理利息差額補貼。
三、保證成數:
貸款之擔保方式由貸款經辦機構依授信規定審核;如擔保能力不足,可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提供保證。
四、貸款期限:
資本性支出貸款最長 15 年(含寬限期),週轉金貸款最長 5 年;循環動用週轉金最長一年。承貸機構得依實際需要調整期限。
1.申請人須具備農業相關背景、受訓或實際耕作經驗。
主辦單位: 農業部農業金融署
聯絡電話: 0800-388-599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執行單位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
聯絡電話: 0963-61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