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協助產業投資於東部宜蘭、花蓮及台東地區發展。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依計畫實際需要核貸,每一計畫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的 70%。申請項目包括:
1.投資計畫所需之器材設備
2.土木及建築工程及其相關費用
※本貸款不得用於購置土地及移作他用
二、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不超過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機動利率加年息 2.25%,核貸銀行得依優良客戶情況酌予減碼。
三、保證成數:
依各承貸銀行核貸作業規定辦理,每年度核撥金額最高新臺幣 4 億元。
四、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 20 年(含寬限期),寬限期最長 3 年。承貸銀行得依申貸企業實際需要調整貸款期限,惟展延不增加基金應支付之手續費。
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及民間事業為限。
主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聯絡電話: 02-2316-8288
執行單位: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聯絡人: 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563-3156 #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