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為配合政府產業自動化、環境保護及節約能源政策,鼓勵企業購置自動化、改善污染防治及節約能源設備,有效防治污染與促進能源有效利用,以促進產業升級。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依計畫實際需要核貸,每一計畫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計畫成本的 80%。申請人申請核准適用本貸款總額度最高為新臺幣 4 億元,購置淨零碳排相關機器設備之投資計畫最高可達新臺幣 10 億元。申請項目包括:
1.購置污染防治設備
2.購置節約能源設備
3.購置新及淨潔能源設備
4.購置綠電或再生能源設備
5.購置低碳排設備
6.購置自動化機器設備
7.購置電腦軟硬體設備
8.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者更新車輛及相關車內設施
9.購置經經濟部認定屬於自動化、節能、新及淨潔能源等設備
二、貸款利率:
承貸銀行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年息機動利率加計年息 2.175%,機動計息。
三、貸款期限:
本貸款最長 10 年(含寬限期),寬限期最長 3 年。
四、擔保條件:
依各承貸銀行之核貸作業規定辦理。
本貸款適用對象為國內之公民營企業。
主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聯絡電話: 02-2316-8288
執行單位: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559-7171 #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