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輔導本國機器設備輸出,協助廠商拓銷海外市場。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依交易性質逐案核定,資本性支出每案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 10 億元,每一申請人累計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 20 億元,同一關係企業累計不得超過新臺幣 30 億元。申請項目包括:
1.單體機器設備輸出
2.綠能設備及相關軟硬體系統(如太陽光電、風力發電、電動車、智慧電網等)
3.產業設備(如農業、林業、採礦、營造、食品、紡織、木工、化工、橡塑、電子半導體設備等)
4.整廠或整線機器設備輸出
5.整廠整案(工程規劃、整合、採購、監造、安裝、試車、專業技術服務等)
6.系統整合(電子收費、智慧物流、智慧健康、智慧校園、電子化政府、雲端系統等)
7.參與國際採購標案
8.其他與資本財及輸出機器設備相關之必要器材配件
二、貸款利率:
美元及其他外幣貸款利率依 OECD 公告商業參考利率(CIRRs)及臺北外匯交易中心美元拆款利率 (TAIFX3) 或承貸銀行採用之基礎利率加碼計算,利率加碼上限為 2.5%,可採固定或機動計息。
三、保證成數/擔保條件:
依各承貸銀行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可申請信用保證。
四、貸款期限:
由申請人與承貸銀行議定,最長不得超過 10 年;綠能設備產業最長不得超過 15 年,並得給予合理寬限期。
五、申貸對象:
國內出口商、國外進口商、本國整廠整案、系統整合輸出業者或國外業主。
國內出口商、國外進口商、本國整廠整案、系統整合輸出業者或國外業主。
主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聯絡電話: 02-2316-8288
執行單位: 中國輸出入銀行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3322-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