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協助臺灣廠商 拓展海外市場、掌握重要資源、增進國際經濟合作,提供中長期融資支持。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
本貸款以對外投資金額之八成為限,每家廠商累計核准適用本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 10 億元。申請項目包括:
1.投資開發當地資源,使國內工業取得所需原料、中間品或零組件
2.建立海外據點或拓展全球市場
3.引進關鍵性或高科技生產技術與管理知識
4.產業上、中、下游垂直整合或水平擴張
5.環境保護、生態平衡與公害防治相關科技應用
6.其他有助於增進國際經濟合作者
二、貸款利率:
1.新臺幣貸款利率依 180 天期票券次級市場均價利率加碼 2.25%、或郵政二年期定存機動利率加碼 1.8%、或短期票券報價利率指標 (TAIBIR) 加碼 2.25%、或台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 (TAIBOR) 加碼 2.25% 為上限,由承貸銀行機動調整。
2.美元及其他外幣貸款利率依各承貸銀行採用之基礎利率,加碼 3% 為上限。
三、保證成數:
依銀行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可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申請信用保證。
四、貸款期限:
最長不得超過七年,並得給予合理之寬限期。
符合中小企業標準的公司、商號或有限合夥事業,都可以提出申請,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主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聯絡電話: 02-2316-8288
執行單位: 中國輸出入銀行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3322-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