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協助國內業者取得所需資金發展航空工業,達成擴大經濟產能及創造高附加價值產業之目標,並結合全球供應鏈體系,使我國成為航空產業運籌重鎮。
一、申請額度及申請項目:本貸款依計畫實際需要核貸,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八十範圍內,每一申請計畫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十億元。申請項目包括:土地、廠房、辦公室、機器設備、認證、電腦軟硬體,以及從事投資、創業、購併或營運所需資金。
二、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計算,加承辦銀行機動加碼,銀行加碼上限為百分之二。
三、保證成數:擔保品不足部分,承辦銀行得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政策性貸款信用保證要點申請信用保證,所需保證手續費由申貸企業負擔。
四、貸款期限:
1.取得土地、建物等資產項目:最長十五年,寬限期最長三年。
2.取得機器設備、認證、電腦軟硬體設備資產項目:最長十年,寬限期最長二年。
3.取得投資、創業、購併或營運資金項目:最長五年,寬限期最長一年。
(一)從事航空器之機體、發動機、內裝與航空電子及其相關系統零組件之設計、製造或維修等業者。
主辦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聯絡人: 經濟部航太產業發展推動小組
聯絡電話: 02-2755-6157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執行單位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3,4,5樓
聯絡人: 0800-08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