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財務發展組
支持臺灣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提升產業競爭力;協助中小企業加速朝創新化、智慧化、高值化發展。
一、貸款用途:
(一)興(擴)建廠房、營運場所及相關設施
(二)購置機器設備。
(三)中期營運週轉金。
二、貸款額度:每一投資計畫貸款額度視申貸企業財務狀況由承貸金融機構核定,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百分之八十,得分批動用,惟不得借新還舊及循環動用。
三、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零點五,機動計息。
四、貸款期限:貸款期限以十年為原則,含寬限期最長三年;並得由承貸金融機構視申貸企業實際需要,酌予延長或展延貸款期限。
五、擔保條件:單一申貸企業申請本貸款信用保證之融資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億元,不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所定同一企業保證融資總額度上限之限制,保證成數最高九點五成,保證手續費年費率最高百分之零點三。
一、共同資格(須全部符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及使用統一發票,且未申請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優惠之中小企業。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
執行單位: 投資臺灣事務所 / 馬上辦服務中心
聯絡電話: (02)2311-2031分機206、201、804 / 0800-280-280
E-mail: [email protected]